鼎城灌溪法庭積極探索“人大代表+法官”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見習記者周萌 通訊員李耕夫 張晨
近年來,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灌溪法庭積極探索“人大代表+法官”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多渠道、多維度與代表溝通聯絡、協同發力,邀請人大代表參與糾紛化解,最大限度凝聚解紛合力,將調解、服務觸角延伸到群眾身邊,為基層社會治理增添了新動能。
化解矛盾糾紛
“感謝人大代表和法官都來幫我想辦法!”被告文某誠懇地表示感謝道。1月10日,在鼎城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余習瓊等省市區人大代表,與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胡志勇及灌溪法庭相關負責人的見證下,一起涉及企業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糾紛化解于訴前。
調解現場
據悉,原告常德市某局依法依規向被告常德某建材公司出讓一塊國有土地,并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被告因資金周轉困難,未向原告支付剩余土地轉讓價款235萬元和地上建筑物處置款。而原告則未按約移除案涉土地上高壓鐵塔,由此引發糾紛。鑒于該案既關系到國有資產保護,又牽涉到營商環境,且存在合同金額較大、協調難度較高等特點和困難,灌溪法庭按照“人大代表+法官”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工作流程,依托灌溪鎮人大代表聯絡站,邀請余習瓊等駐站代表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因為權責、資金等問題,一度陷入僵局。被告表示并非故意拖延付款,而是受市場環境因素等原因,無法一次付清。原告則認為高壓鐵塔移除問題應由建設部門處理。在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與承辦法官案情梳理后,余習瓊和胡志勇指出,鑒于雙方均存在違約行為,且考慮到企業生存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要求,在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下,建議雙方當事人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切實履行合同義務,互相免除違約責任。駐站代表和承辦法官從政企雙贏的角度出發,從事理、法理方面逐一進行分析,積極提供合理可行的調解方案,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自愿向原告支付剩余土地轉讓價款235萬元和地上建筑物處置款,原告則自愿移除案涉土地上的高壓鐵塔,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為減少企業訴累,承辦法官還主動提出將積極協助企業追繳在外欠款。隨著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確認,該案成功化解。
該案是人大代表聯絡站助力矛盾糾紛化解的一個縮影,2024年以來,灌溪法庭依托人大代表聯絡站邀請人大代表參與案件調解和矛盾化解47件,成功化解糾紛25件,提供法律咨詢80余人次,更便捷、更高效地實質性化解人民群眾的矛盾糾紛。
提升履職能力
“‘人大代表+法官’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確實讓我們代表從中受益,不僅自己學法,還能調解矛盾。”灌溪鎮人大代表們紛紛表示。1月9日,灌溪法庭召開2024年度人大代表村居調解員總結會,邀請轄區人大代表、村居調解員一同總結過往經驗、展望未來發展,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做實做好。
總結會上,灌溪法庭詳細通報了2024年法庭收結案數據及人大代表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情況。人大代表、村居調解員們就工作中存在問題與取得的經驗進行了回顧和總結,并紛紛表態,今后將更加積極、主動地利用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隨后,法官與參會人員就如何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展開討論,一致認為要進一步優化對接機制、構建全流程跟蹤機制、加強案件細節交換,使人大代表與法庭法官之間的溝通、交流、配合更加流暢。
為進一步強化人大代表的法治思維,助推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盡責,灌溪法庭通過采取開展業務培訓講座、法庭開放日、場景式巡回審判等方式,幫助人大代表熟悉法院工作、掌握民事糾紛特點及訴前調解程序,實現代表履職與法院工作良性互動。2024年以來,灌溪法庭共開展人大代表村居調解員法律培訓會2場次,培訓人大代表、調解員40余人,開展巡回審判12次,取得良好效果。
鼎城法院將進一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托全區36個人大代表聯絡站,著力打造“人大代表+法官”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名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密切聯系群眾的獨特優勢和人民法官精通法律的專業優勢,讓法官講清“法理”、讓代表講明“事理”、雙方共同講透“情理”,合力做好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這篇大文章。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